2008年5月1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海南:清理个人“小灵通”捆绑办公电话
周慧敏

    海南省纪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,坚决清理纠正个人“小灵通”捆绑单位办公电话、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问题。
    通知要求,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“小灵通”及报销话费,已用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“小灵通”必须立即停止使用,并按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向社会拍卖。各地、各单位对存在将个人“小灵通”与单位办公电话串联捆绑使用计费的,必须进行自查自纠,并督促有关人员补交用公款支付的“小灵通”费用。
    通知强调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、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。今后凡发现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,超标准、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,或通过其他方式将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转嫁到单位承担的,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,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。